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补充通知
各潜在竞选人:
现针对“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布袋除尘器滤袋采购”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原比选文件第一章公告内及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内资质条件第一条“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并处于正常营业中,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须包含滤袋。”现调整为承诺方式:竞选单位须承诺本公司为滤袋生产厂家非代理商,如标后比选人清标过程中发现中选人属于代理商将取消中选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作为废标条款。
请各竞选人在竞选截止前应随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竞选人应以最新答疑、补遗文件为准制作竞选文件。无论竞选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比选人视为竞选人一律全部知晓。
比选人:泰兴市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9月8日
[50000120260903025050101].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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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14/kQaWfqABLRKCxEZf3P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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