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7月29日-2026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5339 邮编:645154
通信地址: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宜宾市高县生态环境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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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 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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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县庆符镇华盈建材加工厂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水井村二组 10号 |
高县华盈建材有限公司 |
四川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
项目位于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水井村二组,拟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0万元,占总投资的4.57%。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年产量300万吨的石料加工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主要功能区:加工区、成品区、装车区、堆料区、水稳站等;二、辅助设施建设:****楼、停车场、其他配套设施等。 |
2.项目施工期间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过程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 3.项目营运期环保措施: (1)废水: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的农肥使用,不外排;2)车辆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工序,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3)洗砂废水:经细砂回收脱水一体机、板框压滤机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4)初期雨水:项目在厂区地势低洼处设置1座容积不小于16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可作为喷雾降尘用水,不外排。 (2)废气:1)车辆运输扬尘: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定期洒水清扫;车辆加盖篷布;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减速慢行,严禁超载。2)投料粉尘:要求投料口三面围挡,上方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同时车间定期洒水清扫,避免粉尘堆积。3)皮带输送粉尘:合理布置工艺路线,缩短输送距离;输送皮带全封闭等。4)破碎、筛分粉尘:车间密闭,在破碎机、筛分机上分别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并对集气罩设置软帘半封闭,分别设置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处理后分别经4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同时车间喷雾降尘,定期清扫车间地面,避免粉尘堆积。5)成品堆场粉尘:料仓均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设置喷雾抑尘装置;成品堆场设置为密闭车间,并配套喷雾抑尘装置,车间地面硬化处理;车间定期洒水清扫,避免粉尘堆积。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隔音,设备减震、降噪处理等措施。 (4)固废:1)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不合格品、收尘灰:回用于生产线作原料。3)废布袋:委托有一般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4)沉砂、泥饼:集中送至符合要求的弃渣场堆存合理处置。5)废机油、含油废手套抹布:经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交由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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