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我局对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 址:****路****号
电 话:联系电话:0826-***8835
邮编:638019
已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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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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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广环前审批〔2026〕9号.doc |
2026.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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