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市政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施工
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巴南区市政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施工”公开招标项目答疑文件发布。本答疑文件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相关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文件内容为准。
答疑部分:
问题一:不接受的保函公司有哪些?**融资担保接受么?
回复: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方式三的相关要求,纸质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投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纸质投标保函。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问题二:11.招标文件后附的投标文件格式(PDF 签章版)和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来的文件格式(word)有些时候二者格式有偏差,但都不影响招标文件实质内容,是否以哪个为准均不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回复: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问题三:2、投标函附录条款名称内容:工期、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的约定内容是否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
回复: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填写具体内容均可。
3、因整本的财务报表内容非常多,请问在投标文件资格查部分近年财务状况表中,能否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提供附注即可?
回复: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招标文件前附表1.4.1中3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请问提供的合同协议扫描件是否提供关键页即可?
回复:合同协议书可提供体现业绩指标的关键页和盖章页。
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部分是否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承诺。
7、投标文件格式中(八)其他资料的纸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直接删除?还是需要保留?
回复:可以直接删除。
8、(一)投标函中的其它补充说明可以 填写“完全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么?
回复:可以填写“完全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问题四: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什么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回复:1、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填写具体内容均可;
3、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承诺;
4、招标文件已明确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共7人,其中: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5人,招标人代表2人”;
5、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五:1、我公司于2026年进行了优势合并整合,现准备使用合并前公司项目业绩作为本次我司投标的投标人业绩证明,并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吸收合并文件或两家公司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请问是否可视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2、我单位为中型企业,其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但我单位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鉴于此种情况,我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还是《中小企业承担合同份额承诺函》?
回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如投标人因吸收合并导致主体变更,拟使用被合并单位(合并前公司)业绩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吸收合并核准文件、双方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被合并单位注销登记证明以及原业绩合同等完整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该业绩确由投标人承继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对业绩的其他要求后,可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贵司其控股股东为大企业,故需提供中小企业承担合同份额承诺函。
问题六: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部分(二)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无需提供除此之外的其他承诺?
4、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回复:1、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填写具体内容均可;
3、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承诺;
4、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与制作软件中格式有不一致的情况,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的招标文件(即PDF版)为准(除制作软件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外),其制作软件中的格式是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
特别提示: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500001202602120020402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26/lVJCJaEBni4p5U9XiOu-.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