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招租人)现将 驰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阳光房 招租委托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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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坐落 |
面积(㎡) |
资产用途 |
招租底价(元/㎡/月) |
增价幅度(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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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驰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内阳光房 |
重庆****大道****号 |
1248.46 |
会议等用途 |
4 |
2 |
17900 |
特别说明:
(一)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竞租人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竞租。
(二)竞租人在招租公告公示期内务必现场踏勘地形和位置,明确相关要求(该资产位于喜来登酒店经营场所内,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需由承租人与喜来登酒店自行协商处理)。
(三)竞租人不得违背资产用途经营有污染产生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四)若同一竞租人同时竞租多个标的,每个标的需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递交《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二、租赁时间及租金
(一)租赁时间:二十年(仅限用于会议、茶室、书吧等低噪音、无污染的合法经营业态)。
(二)租金:前三年租金按成交价按实计算,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价格上上浮2%,租金实行先付后使用原则,租金一次性缴纳,经营人必须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三、竞租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提出竞租申请。
四、竞租文件
(一)《竞租申请文件》;
(二)单独密封完整的《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注:竞租人应按《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招租文件》要求制作《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所有资料的内容应字迹清楚,签章完整、内容齐全,符合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竞租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竞租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28日9:30至2026年9月28日10:00。
(二)竞租文件递交地点:***平台(****中心****楼)开标室。
(三)竞租文件递交后:10:00准时开标。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按招租文件规定,竞租人需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到以下任一账户,且竞租人名称必须和缴款人名称一致。缴纳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标的号(如:项目名称+标的号,若项目名称过长无法填写完整,可简写)。
账户一:银行名称:恒丰银行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5005010123010000020000001033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账户二: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
银行账号:1501010120010022614000057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账户三:银行名称:工商银行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9558853100009998224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0:00时(以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三)其他规定:
1.竞租保证金是竞租人遵守交易规则和约定的保证,竞租人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反招租文件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时间、方式、金额以招租公告的规定为准,竞租人未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3.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履约保证金缴纳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4900元,由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二)租赁期满,竞得人无违约行为且已完成场地交接、结清全部应缴费用的,招租人在交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租赁期间,若竞得人出现欠缴租金、损坏租赁标的、违反合同约定等违约行为,招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费用及违约金,不足部分有权向竞得人另行追偿。
八、交易程序
详见第二部分“竞租人须知”。
九、联系方式
(一)招租人: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路****号
联系人: 王 淳
联系电话:151****0054
(二)***平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心****楼***平台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2184
招租人: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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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30/aZx7vaABMqitpwL5mCD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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