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号等9宗资产招租公告
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租人)现将 ****街****号等9宗资产 招租委托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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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坐落 |
面积(㎡) |
资产用途 |
招租底价(元/㎡/月) |
增价幅度(元) |
竞租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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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街****号 |
****街****号 |
33 |
商业 |
70 |
1 |
5000 |
|
2 |
****街****号附62号 |
****街****号附62号 |
557.12 |
商业 |
9 |
1 |
5000 |
|
3 |
****街****号****楼 |
****街****号****楼 |
210.11 |
商业 |
10 |
1 |
5000 |
|
4 |
****路****号1幢2-1 |
****路****号1幢2-1 |
62.94 |
商业 |
5 |
1 |
3000 |
|
5 |
****路****号附1号 |
****路****号附1号 |
28.15 |
商业 |
25 |
1 |
5000 |
|
6 |
****路****号****楼 |
****路****号****楼 |
270.89 |
商业 |
10 |
1 |
5000 |
|
7 |
****路****号附5号、6号 |
****路****号附5号、6号 |
54.9 |
商业 |
55 |
1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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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路****号 |
****路****号 |
23.3 |
商业 |
200 |
1 |
5000 |
|
9 |
****路****号附1号 |
****路****号附1号 |
15.36 |
商业 |
26 |
1 |
3000 |
特别说明:
(一)以上标的按现状出租,建筑面积仅供参考,竞租人应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参与竞租。
(二)竞租人在招租公告公示期内务必现场踏勘地形和位置,明确相关要求。若存在已租赁情况,应事先与原承租人或招租方沟通。
(三)竞租人不得违背资产用途经营有污染产生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
(四)若同一竞租人同时竞租多个标的,每个标的需分别缴纳竞租保证金、递交《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园区市政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业。
二、租金及租赁时间
(一)第一年租金按成交价按实计算,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价格上上浮5%,租金实行先付后使用原则,租金一年一次性缴纳,经营人必须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二)租赁期限不超过五年,竞得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与招租人协商租期,最短一年,最长五年。
三、竞租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提出竞租申请。
四、竞租文件
(一)《竞租申请文件》;
(二)单独密封完整的《第一次书面报价单》。
注:竞租人应按《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招租文件》要求制作《竞租申请文件》和《第一次书面报价单》,所有资料的内容应字迹清楚,签章完整、内容齐全,符合招租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竞租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竞租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9月 29 日9:30至2026年9月29 日10:00。
(二)竞租文件递交地点:***平台(****中心****楼)开标室。
(三)竞租文件递交后:10:00准时开标。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
(一)按招租文件规定,竞租人需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到以下任一账户,且竞租人名称必须和缴款人名称一致。缴纳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标的号(如:项目名称+标的号,若项目名称过长无法填写完整,可简写)。
账户一:银行名称:恒丰银行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5005010123010000020000001037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账户二:银行名称:工商银行重庆江津支行
银行账号:9558853100009998141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账户三: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
银行账号:1501010120010022614000062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 9月 29 日10时(以到达指定帐户时间为准)。
(三)其他规定:
1.竞租保证金是竞租人遵守交易规则和约定的保证,竞租人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反招租文件规定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约行为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时间、方式、金额以招租公告的规定为准,竞租人未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不具备竞租资格。
3.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不计利息。
七、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租金(成交价)收取作为履约保证金,且不低于2000元(收取时间:履约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缴纳;退还时间:合同到期后,完成门市归还手续后15日内退还)。
八、交易程序
详见第二部分“竞租人须知”。
九、联系方式
(一)招租人: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道****号
联系人: 邹洪韬
联系电话:023****7798
(二)***平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心****楼***平台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3****2184
招租人: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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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30/up05w6ABMqitpwL5vFX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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