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清镇市河湖水面漂浮物清理整治,决定对辖区河道内存在的建筑和生活垃圾、水面漂浮物、杂草等杂物进行清理和打捞。我局现决定对清镇市乌江干流、东门桥河、高家河、老马河等河流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整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清镇市2026年水面漂浮物清理整治项目
2.项目地点:清镇市
3.清理整治范围及概况:高家河凉水井村及青山村河段、东门桥河及老马河存在福寿螺繁衍生长河段、乌江干流暗流镇段河道漂浮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环境治理或相关业务)。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注明总价及明细报价,报价需包含打捞、运输、处置等一切费用。
四、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9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2.投标方式:投标文件需密封,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递交至清镇市水务管理局;或联系电话:181****6204进行沟通;或通过QQ邮箱1441769370发送投标资料;或通过邮寄方式投标,邮寄地址:****路****号,收件人:清镇市水务管理局河长制办公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9月28日
2.开标地点:****楼会议室
六、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限价10万元,报价单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七、处置时间
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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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317/mklNwqABni4p5U9XDBn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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