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我单位根据相关文件拟计划实施的清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设施更新项目,为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需采购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服务单位,采购人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预算,服务内容为:编制清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设施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并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发改部门审批。
2.项目概况
清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设施更新项目概况:升级改造14个垃圾转运站,其中两座需更换压缩设备及除臭设备;购置240L垃圾分类桶14555(****城区2583,农村11972)个,660L垃圾分类桶983个,****小区、城中村、公共区域需更新垃圾收集房639座。农村地区需改造的垃圾收集点数量为2060座,同时更换已损坏无法使用的垃圾箱695个。购置吸污车1辆,道路洗扫车1辆,道路高压清洗车3辆,道路养护车9辆,压缩式垃圾运输车20辆,垃圾箱配套垃圾运输车214辆,配建新能源环卫停车场1座,占地面积28000㎡,新能源充电桩15座。(建设内容以发改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采购范围: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服务期限: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鉴于该服务主要涉及到市政领域,投标单位应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2日,在清镇市人民政府http://www.gzqz.gov.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日10时30分,地点为(清镇市金盆路清镇市综合行政执****中心技术科)。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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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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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贵州省清镇市金盆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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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郭如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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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51-82528152 |
6.23清镇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设施更新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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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317/xN3a854BLRKCxEZfdIR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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