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1012026000262-1-1
二、合同名称:乐山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和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期)(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262
四、项目名称:乐山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和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期)(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182****7402
供应商(乙方):成都盛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街道北星大道二段 588号4幢1层137号
联系方式:131****17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乐山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和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期) | 1(批) | ¥1,677,000.00 | ¥1,677,000.00 | 详见采购合同 |
合同金额: 1,67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10月16日
履约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具体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指定地址为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9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乐山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和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二期).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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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49/LUESiaABni4p5U9XBU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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