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6000177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经开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在驿东安酒店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街****号 | 5,900,000.00元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折扣率):92% | 97.7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成都经开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在驿东安酒店分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包含采购人每日用餐所需的大米、面粉、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干杂、调味品、牛奶等全部食材的配送。 |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三年(2026年12月1日-2029年11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不存在解除合同的情形,方可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 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为质量合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要求及当地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忠兰(采购人代表)、袁洁、武敏、黄咏麟、尹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105,00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11226210200013997[2026]00342。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900,000.00元/年。
(三)本项目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不得高于100%。
(四)本项目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
★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为质量合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要求及当地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
★2、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
★3、预包装类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预包装食材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相关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
★4、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标准。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相关要求。
★5、严禁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6、蔬菜需确保新鲜、无虫、菜面干净、无泥土、无枯死叶、无需二次处理。
7、水果需确保新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压伤、斑点、虫洞、裂口、腐烂,口感正常。
8、生鲜肉类、生鲜禽类需为当日生产的鲜肉,保证肉质新鲜。
★9、鲜猪肉严禁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公猪肉、老母猪肉。
10、鲜猪肉表皮白净,毛少或无毛;气味正常,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肥瘦适当;膘肥嫩、色雪白,且有光泽,瘦肉部分呈淡红色,有光泽,不发黏。淋巴结的大小及数量正常,横切面颜色呈淡黄色或偏灰色。规格为整片白条肉。
★11、鲜猪肉供应时应具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附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供应时提供猪肉生产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2、鲜牛羊肉应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羊、兔)或淡黄色(牛)。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新鲜牛、羊、兔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
★13、鲜牛羊肉及其副产品,直观不能看到腐败变质、有杂质等污染,不得提供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牛羊肉及其副产品。
14、散装生鲜禽(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15、水产品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相关要求。
★16、大米为当年或上一年产非转基因稻谷加工产品。
17、大米需符合《大米》(GB/T 1354-2018)中优质大米二级及以上标准。
18、面粉需符合《小麦粉》(GB/T 1355-2021)中精制粉标准。
★19、面粉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添加营养强化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相关要求。投标人在送货更换批次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20、菜籽油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菜籽油》(GB/T 1536-2021)相关要求。
★21、干杂应为近3个月内生产的干杂产品(以包装生产日期为准)。调味品应为近3个月内生产的调味品产品(以包装生产日期为准)。酱油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相关要求;醋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相关要求;盐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21-2015)相关要求。
★22、鸡蛋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相关要求。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鸡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必须保证新鲜、卫生、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无异味、无霉变,满足运输要求,使用环保材料。包装应适度,避免碰撞。生鲜鸡蛋每枚净重不少于50克,蛋壳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蛋黄蛋清界限分明。从养鸡场的产蛋日期至送货日期1-4月和11-12月应不超过5天(包括产蛋日),5-10月不超过3天(包括产蛋日)。
★23、盒装牛奶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相关要求。独立包装。中标人向采购人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剩余期限自发货之日起算不得低于产品标注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4、酸奶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25)相关要求。独立包装。中标人向采购人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剩余期限自发货之日起算不得低于产品标注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二)配送要求
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
2、配送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址。
3、建立出入库台账。配送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查验。所有产品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
(五)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98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大面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省****路****号
联系方式:028-****1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德天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路****号(****大厦)13层1308、1309、1310号
联系方式:028-****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8188
四川正德天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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