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金刚砂、水泥自流平、干粉砂浆系列水泥制品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刚砂、水泥自流平、干粉砂浆系列水泥制品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大营村委会五金建材产业园19号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森科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百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金刚砂、水泥自流平、干粉砂浆系列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位于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大营村委会五金建材产业园19号地块,租用云南皇派实业有限公****楼,占地面积1667m2。项目建设3条水泥制品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成后年生产系列水泥制品10000吨,其中:水泥基自流平560吨、石膏基自流平1072吨、金刚砂耐磨材料4673吨、路面修补砂浆1428吨、高端无机磨石943吨、灌浆料916吨、瓷砖胶408吨。
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8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采用环保装修材料装修,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生活污水依托云南皇派实业有限公***网进入大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一号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号、三号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条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均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生活污水经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网进入大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采取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废机油、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线;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严格执行环评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备案。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金刚砂、水泥自流平、干粉砂浆系列水泥制品制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邮 箱:****.com
联系电话:087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路****号
邮 编:6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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