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清理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 项目情况
1.1 项目名称: 债权债务清理专项法律服务
1.2 项目编号: GQQS-XB2026090021
1.3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1.4 邀请范围: 公开
1.5 项目所在地区: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7 招标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所涉从业人员具备合法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024年及之后新成立律所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具有通过年度考核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律师团队成员均持有律师资格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月零报税情况,无缴税银行收款凭证,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扫描件或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没有代理向采购人主张权利的未结案件,就前述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网页截图,所有印证资料加盖公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截图) (3)未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禁入限制(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核心成员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不良执业记录,无被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情形(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供应商近3年内未被吊销、注销、责令停业,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营状态正常(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中标后,采购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核验。若中标供应商承诺不实或拒不配合提交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对前述情况作书面承诺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黔晟国资板块,***平台,****中心, 上发布。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详见采购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
任何未在《***平台黔晟国资板块》(****.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标段1
4.1 标段名称: 债权债务清理专项法律服务
4.2 标段编号: GQQS-XB2026090021-001
招标文件获取: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2 11:00至2026-09-08 11: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黔晟国资板块》(****.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平台操作事宜可参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4.4 招标文件售价: 免费获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
4.5 资格要求: /
4.6 其他事项:
4.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文件递交:
4.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 为2026-09-08 11: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黔晟国资板块》(****.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9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平台将予以拒收。
5. 其他
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中标后,采购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核验。若中标供应商承诺不实或拒不配合提交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对前述情况作书面承诺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铝业集团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路****号****大厦
联系人: 娄静 联系电话: 0851-****0495
项目监督: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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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61/RAMBYKABLRKCxEZf6X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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