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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晁矿业废铁及淘汰材料等资产处置项目(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编号:GR2026GZ1000324至GR2026GZ1000330)

2026-09-10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贵州 - 贵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鑫晁矿业废铁及淘汰材料等资产处置项目
省份/直辖市 贵州 所属地区 贵阳市
采购单位 贵州鑫晁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更多联系方式 万兆工业 136****2320 0851-****1471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资产包信息
项目名称 鑫晁矿业废铁及淘汰材料等资产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2026090103580
公告起始日期 2026-09-10 公告截止日期 2026-09-16
公告周期 5个工作日 公布媒体名称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标的所在地 贵州省毕节地区 贵州省毕节地区 标的类别 其他
资产描述 贵州鑫晁矿业有限公司现有废旧物资一宗包括废铁、废材料设备、井下排出淘汰设备材料等)
***网上报名
子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鑫晁矿业废铁及淘汰材料等资产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2026090103580
保证金总额: 76700元
数据编号: BPLLR-00659
子标的信息
本表数据编号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预估数量 挂牌单价(万元) 单位 挂牌价格(万元) 评估价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保证金(万元) 当前用途 房产面积(㎡) 资产类型 业务状态 撤牌或摘牌时间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结束日期 延牌执行日期 是否摘牌 异常状态
SUB2026090206381 GR2026GZ1000324 标的1 1.70 0.700000

0.50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其他 2026-09-10 2026-09-16 0
SUB2026090206382 GR2026GZ1000325 标的2 4.50 0.650000

0.60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其他 2026-09-10 2026-09-16 0
SUB2026090206383 GR2026GZ1000326 标的3 174.50 0.180000

6.30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其他 2026-09-10 2026-09-16 0
SUB2026090206384 GR2026GZ1000327 标的4 10.00 0.060000

0.12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其他 2026-09-10 2026-09-16 0
SUB2026090206385 GR2026GZ1000328 标的5 100.00 0.000020

0.05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其他 2026-09-10 2026-09-16 0
SUB2026090206386 GR2026GZ1000329 标的6 400.00 0.000050

0.05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其他 2026-09-10 2026-09-16 0
SUB2026090206387 GR2026GZ1000330 标的7 300.00 0.000300

0.05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其他 2026-09-10 2026-09-16 0
一、简况
项目名称: 鑫晁矿业废铁及淘汰材料等资产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2026090103580
ZRF-03231
基本情况 名称: 贵州鑫晁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中建苗族彝族乡民主村自愿组
法定代表人: 满孝虎
注册资本:
100.000000
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20522MAEX3W575C
是否联合转让:
内部决策情况: 董事会决议
信息监管
项目名称 鑫晁矿业废铁及淘汰材料等资产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2026090103580
数据编号 XXJG-03256 机构属地市编码
关联转让方编号 ZRF-03231
国资监管类型 地方
资产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区县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选择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70400706179276W
选择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选择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91370400706179276W
批准机构类型 地方国资委
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2026-08-20
二、标的简况
项目编号: 2026090103580 项目名称: 鑫晁矿业废铁及淘汰材料等资产处置项目
数据编号 PGXX-02907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贵州永益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枣庄市****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8-27
评估基准日: 2026-08-12
账面净值(万元) 账面原值(万元)
标的评估值: 万元
标的单价评估值: 万元
披露信息表
数据编号 PLXXB-03122
项目编号 2026090103580 项目名称 鑫晁矿业废铁及淘汰材料等资产处置项目
资产额度: 1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不少于挂牌单价(如产生竞价则不少于最终竞价结果),意向受让方报价形式为单价报价,具体价格按照评估单价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转让方对该批资产品质不做任何承诺,任何情况下,均不对交易价款进行退还。
2、标的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标的涉及山路运输,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评判购买风险,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在现场踏勘时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相关事宜,签署《现场踏勘确认表》(《现场踏勘确认表》需由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工作人员共同签章确认),转让方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7****3117
2、受让方实施拆解清运工作(含标的称重产生的转移)须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称重及称重产生的转移、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在标的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3、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内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先行支付各标的挂牌预估总价(标的预估数量??挂牌单价)作为预付款再进行资产移交(如产生竞价,则按照竞价结果计算总价),以上预付款不含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约定时间到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确认的称重场地进行计量称重(称重、计量时,受让方、转让方应各有2名及以上人员至现场确认并签字)。受让方在支付预付款后即可进行对应标的资产的装运、称重、运输等工作,在实际称重过程中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当称重资产金额超过预付款时,需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再次打入预付价款,才能拉货;如遇特殊情况:即预付款扣完,只需支付最后一批称重资产金额时,可按照实际称重资产金额支付。
4、出让标的在标的存放地按展示时的原状交接,出让方不负责运输和拆卸,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搬移、切割、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自行负责装运废旧物资时,须听从转让方指挥,不得装运本标的物以外的物资;在整个拆卸、装运过程中受让方人员应掌握该批物资装运及拆卸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转让方在回收现场向受让方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双方书面签字确认,如在整个标的物资回收过程发生安全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对拆卸过程中的所有自有人员、设备、物资的安全负责,转让方及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标的运输、拆解、装卸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且运输、拆解、装卸标的期间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同时标的运输、拆解和搬移过程中产生对环境的影响、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损坏委托方及其他人资产,全部由受让方负责。
5、受让方受让本次标的后,若其中涉及危废物物品、设备、电子产品等,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处置。如因处置不当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6、买卖资产涉及的税费按照税务机关的征收对象,各自承担。转让方可向受让方开具发票,税率为13%;
7、资产处置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分期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
2、受让方按要求支付转让款项后,双方即进行资产移交,资产一经移交,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保管责任,同时应保证在资产移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资产全部撤出转让方场地;
3、转让资产的搬移由受让方负责,搬移期间所引发的安全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权交易机构将暂扣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收到交易所发出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未按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将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受让方的部分交易价款,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保证金返还: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所交纳保证金自书面审核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本次转让是否涉及抵押、担保、查封、租赁、诉讼: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会对意向受让方实施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需详细阅读有关备查资料。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审慎的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转让方、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不退还交易保证金。
2、受让方按要求支付转让款项后,双方即进行资产移交,资产一经移交,即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保管责任,同时应保证在资产移交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购买资产全部撤出转让方场地;
3、转让资产的搬移由受让方负责,搬移期间所引发的安全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权交易机构将暂扣受让方或竞买人的保证金。(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转让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c、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d、竞买人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e、在竞价中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收到交易所发出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未按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的,交易所将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将转为受让方的部分交易价款,但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打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账号:

2182010001201100013925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贵州农商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纳金额:
交纳时间: 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交纳,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其它
保证金交纳事项: 意向受让方按标的转让公告的约定金额交纳保证金至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交易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经竞价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
四、信息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A.不变更信息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自主报价
信息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五、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对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委托,拟将我方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贵州阳光产权***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的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信息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表》及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意向受让方享有权力及应负义务
意向受让方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要求了解本次资产转让标的的详细资料;
(2)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更详细的资料或就有关问题做出答复;
(3)有权要求对标的进行实地考察或详细勘察。
同时意向受让方负有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和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2)对所了解到的本次资产转让标的涉及的商业机密保密。
七、附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交退有关须知
1.出现下列情形意向受让方可申请退还保证金:
(1)经转让方实质性审查,意向受让方未达到求购方条件;
(2)意向受让方参加竞价未能成功;
(3)国资监管部门认为其他应退还保证金的行为。
除以上情形外,意向受让方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不得随意要求退还保证金。
2.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所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对保证金做出暂扣的决定: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按照项目信息披露内容参与后续交易的;
(3)***网络竞价程序后,无竞买人进行报价,***网络竞价无效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其他无故不配合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
(7)信息披露内容约定暂扣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8)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9)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3.交易所作出暂扣交易保证金决定,该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暂行保管。交易双方对退还交易保证金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4.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须将有关部门的受理意见以书面报至交易所,交易所将继续保管该保证金,待委托方凭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向交易所申请协助执行裁决要求支付补偿金时,交易所将按照有效判决或裁定执行。
在交易过程中,如出现以上情况,交易所将遵照本须知进行办理。上述条款将在意向受让方进行求购登记时予以书面告知。本所不对退还保证金的结果做出任何保证和承诺。
八、附注二:***网络竞价有关须知
报名人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
其他附件:

6.公告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收费标准.docx

11.标的清单.xlsx

其他附件:
1. 11.标的清单.xlsx 查看 下载 下载记录
2. 6.公告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 查看 下载 下载记录
3. 收费标准.docx 查看 下载 下载记录
九、交易所联系信息
项目名称: 鑫晁矿业废铁及淘汰材料等资产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2026090103580
数据编号 LXR-03174
交易机构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张经理,项目咨询联系人胡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851-****3231/86793166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路****号****广场 ***网址: http://ww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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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61/yJU0iqABMqitpwL5iWl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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