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
公开招标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招标 编号: 0747-2261SCCZZ002-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拉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22 年 07 月 06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R 招标 公告 R 招标 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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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第四条: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2022 年 7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中心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 http://****.gov.cn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请使用投标客户端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更正为
“ 2022 年 8 月 4 日 1 1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中心开标室 217 (备用) 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请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 西****中心开标室 217 (备用) 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下评标的方式。请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 ”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对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制作递交的规定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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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三章 第一部分 符合性审查资料格式 投标保函承诺函中: “保证金自开标之日起生效,直到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个日历日内有效。”
更正为
“投标保函自开标之日起生效,保***网( http://****.gov.cn )保函提交系统的相关规定,并且不短于 80 天。”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保函有效期的规定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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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有效期中: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180 天内有效”
更正为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80 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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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三章 第一部分 符合性审查资料格式 投标函中: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180 天,并同意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更正为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80 天,并同意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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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4.2 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4.2.1 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更正为
“ 4.2.1 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外包封上应清楚地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字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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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技术原因,且经本项目采购人和相关监管部门同意,本项目投标人不再需要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改为采用线下评标的方式;电子文档(指 U 盘形式)应同纸质版投标文件(含正本、副本)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与本次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 2022 年 07 月 1 9 日
三 、 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附件中可研报告(送审版)列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61551 万元,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人须知中项目预算为 56510.10 万元,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人须知中项目预算、可研批复及本次上传的盖章版可研中列明的项目总投资 56510.10 万元为准。
澄清 日期: 2022 年 07 月 1 9 日
四 、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 江先生
联系电话: 0891-***2565
地址: 西藏自治州拉萨市当热中路 23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凯、李建辉
联系电话: 132****6172 \ 189****8961
E-mail : ya****@****.com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 19 号 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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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62/6nf2FYIB60IdtqQhgaH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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