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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控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8-23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陕西 - 咸阳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咸阳市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控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 141.8万
省份/直辖市 陕西 所属地区 咸阳市
采购单位 咸阳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联系方式 186****6835
更多联系方式 186****0959 136****8068 029-****6580 更多联系方式(4个)
代理机构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魏海艳 029-****5555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咸阳市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控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投***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XF26110

项目名称:咸阳市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控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一年。首期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可续签合同,续签期限不超过 2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控技术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市市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控技术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人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

(4)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7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7)参加本次开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开标,提供承诺函

(9)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开标截止日,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投标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留存查询结果。

(10)提供不低于投标时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至 2026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网www.****.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网www.****.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通知(陕财办[2023]5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5)《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主观分赋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6〕10 号);
(17)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环境监测

地址:****大厦

联系方式:186****6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秦****楼

联系方式:029-****5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海艳-经办

电话:029-****5555

****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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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64/HoqULKABMqitpwL56Tw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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