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黑龙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8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2026-ZFCG-019
项目名称:黑龙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9,980.7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980.7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980.7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黑龙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980.7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内完成指定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 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2025 年度任意一年) ; (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5)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单位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文件获取。2、获取资料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将资料(扫描为一个 PDF 文档,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55****@****.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3、未从采购代理公司获取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的方式。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焕古镇人民政府
地址:紫阳县焕古镇街道
联系方式:137****5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明江泰子府1栋2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158****0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话:158****0270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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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64/QZ0zw6ABMqitpwL5I1K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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