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位于神木市店塔镇G338国道旁原公路局沥青拌合场(不含地上临时建筑、设施和设备等)一年租赁经营权拍卖项目 |
项目编号 |
YK-2026-000048-C04 |
|
信息披露/报名起始日期 |
2026年9月15日 |
信息披露/报名、交纳保证金截至日期 |
2026年9月22日16:00 |
|
披露公告期 |
7个工作日 |
||
|
标的踏勘 |
本次交易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竞租人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交易标的现状。在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如需前往现场踏勘,请提前与项目联系人预约。踏勘地点:神木市店塔镇G338国道旁原公路局沥青拌合场(现为神木银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冯先生;联系方式:180****4464。 |
||
|
二、标的详细信息 |
|||||||
|
标的所在位置 |
现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赁年限 |
保证金(元) |
出租起始价 (元/年) |
加价幅度 (元/年) |
竞价开始时间 |
|
神木市店塔镇G338国道旁原公路局沥青拌合场 |
神木银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总占地23.3亩,其中建筑占地1.63亩,建筑面积1505.77平方米。 |
1年 |
100000 |
383800 |
1000 |
2026年9月23日9:00 |
三、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价款支付方式 |
1. 竞租人须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 2. 竞租人成交后即为承租人,承租人应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凭《竞价结果通知书》与出租人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并依合同约定支付成交款及押金。 3. 承租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陕西盛源嘉拍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 |
|
交易相关条件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竞租人须自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实物踏勘等方式,详尽核实租赁标的现状、现存瑕疵及相关政策规定。本次租赁标的以移交现状为准,租赁范围仅包含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不涵盖临时建筑、地上设施及各类设备等附属物品。竞租人享有且应当主动履行对标的资产全面核查的权利与义务,凡参与本次竞租拍卖活动,即视为已充分知晓、认可标的全部现状、瑕疵及本次租赁全部约定,自愿承接标的租赁的全部风险与责任。竞租人成交成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未知悉标的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标的、拒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否则一律视为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本次租赁竞租标的原承租人享有本次租赁优先承租权。若本次竞租成交后,承租人为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起算履约周期; 若承租人为新承租人的,原承租人需在成交后50日内完成场地腾空、设备拆除等全部清场工作。原承租人完成清场后,新承租人需在收到进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全部租金,由出租人同步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交付新承租人使用。 3. 承租人开展的经营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消防、环保等相关条例规定,需自行依规办理环评、消防验收、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审批手续。若因承租人自身经营手续不全、经营违规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预期使用租赁标的、致使租赁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 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本次租赁物业进行转租、分租、抵押、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处置。若承租人违反本约定,即构成违约,需依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 承租人如需对租赁房产进行装修、改造作业,须提前制定完整的装修改造方案,报请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装修、改造产生的费用、施工安全责任,以及租赁期间因装修改造引发的全部问题(含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施工期间严禁改动、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变更房屋原有建筑结构,不得危及租赁房产整体使用安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责任由承租人全权承担。 6. 出租人按租赁标的现有现状(包含房屋现有质量、消防现状、房屋主体结构)及指定用途对外出租,租赁范围不包含地上临时建筑物、可移动设施、设备及私人物品。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标的无共有权属争议、无司法查封、无抵押、无重复出租等权利瑕疵,权属清晰、出租合法合规。 7. 租赁标的正式移交前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原承租人承担;标的移交完成后,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各类运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足额缴纳。 |
|
(二)处置方案 |
|
|
交易方式 |
1.网络竞价(自由报价+限时竞价)。***网络报价、竞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受让方。 2.自由报价时间1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90秒。 |
|
(三)承租资格 |
|
|
资格条件 |
竞租人必须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有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22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处置方法 |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人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方(承租人),如出现无故不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交纳成交价款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拍卖佣金后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人所有。 3.承租人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交付成交价款、押金、拍卖佣金后之后不计息原路退回。 |
四、出租人信息
|
出租人名称 |
榆林市公路局神木公路段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610800H133002093 |
|
注册地(住所) |
陕西****街****号 |
|
出租人承诺 |
本出租人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人同意****中心对本出租人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并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中心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3、我方资产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租赁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出租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五、项目咨询联系人信息
|
陕西盛源嘉拍拍卖有限公司 |
冯先生:180****4464 |
|
****中心业务三科 |
0912-***5062 |
|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咨询 |
0512-****8039(工作时间 9:00-17:00) |
榆林市公路局神木公路段
陕西盛源嘉拍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65/60QMo6ABni4p5U9XHCPb.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