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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榆林市林业工作站关于购置红外相机货物项目招标公告

1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陕西 - 榆林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购置红外相机货物项目
项目预算 23.874万
省份/直辖市 陕西 所属地区 榆林市
采购单位 榆林市林业工作站 项目联系方式 188****6028
更多联系方式 134****7705 189****7722 153****0181 更多联系方式(4个)
代理机构 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万惠 156****5155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项目概况

关于购置红外相机货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1日 08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S2026-HW-116

项目名称:关于购置红外相机货物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8,74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林业工作站关于购置红外相机货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8,74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8,74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专用照相机 采购红外相机69台 69(台) 详见采购文件 238,74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现场调试、功能核验、操作培训工作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林业工作站关于购置红外相机货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小型或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平台http://www.****.gov.cn***平台https://www.****.com)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
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林业工作站关于购置红外相机货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gov.cn)。承诺事项:《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需上传至承诺附件;承诺有效期为一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至 2026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08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中心第六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08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中心第六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5年企业年度报告书,2026年至今成立的企业除外)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1.2供应商须提供其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说明,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并具有二维码及其编码,***平台查询截图。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事业单位、自然人等可提供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网htt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CA锁****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cn),选择“***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平台(陕西省)网站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网http://www.****.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林业工作站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大楼

联系方式:188****6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荣欣一号

联系方式:156****5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惠

电话:156****5155

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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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65/AJN-e6ABMqitpwL5liA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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