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汉阴县南区生活垃圾处理站年运行服务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3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QCGAK(2026)第26号
项目名称:汉阴县南区生活垃圾处理站年运行服务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4,57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阴县南区生活垃圾处理站年运行服务费):
合同包预算金额:624,57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4,5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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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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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垃圾处理服务 |
垃圾站运行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4,5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南区生活垃圾处理站年运行服务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阴县南区生活垃圾处理站年运行服务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提供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成立时间至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自行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且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最高限价:624,570.00 元(单价122.23元/t)
(1)***平台的 CA 锁登****中心(http://****.cn),***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企业需将电子***平台,相***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采购文件技术支持:400****095、400****000;(5)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乡建设局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151****7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陕****中心
联系方式:19279180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9279180206
陕西春秋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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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65/lRs8L6EBLRKCxEZfuEZ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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