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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石泉县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及取水计量安装项目(货物)采购公告

16小时前招标预告-意见陕西 - 安康市 - 石泉县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石泉县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及取水计量安装项目
项目预算 146万
省份/直辖市 陕西 所属地区 安康市 - 石泉县
采购单位 石泉县水利局 项目联系方式 159****5666
更多联系方式 159****1200 139****7767 139****3798 更多联系方式(8个)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石泉县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及取水计量安装项目(货物)的***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FDSX-2026-027

项目名称:石泉县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及取水计量安装项目(货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校园节水改造项目):

合同包1预算金额:267100.00元

合同包1最高限价:267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1

其他厨卫用具

石泉县校园节水改造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67100.00

267100.0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任务。

合同包2(石泉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取水口计量设施项目):

合同包2预算金额:1192900.00元

合同包2最高限价:1192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元)

1-2

其他计量仪器

石泉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取水口计量设施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192900.00

1192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任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校园节水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石泉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取水口计量设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校园节水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

合同包2((石泉县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取水口计量设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 12日至 2026 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须知:***平台的CA***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单位远程投标,无需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095、400****000。CA锁(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可参照https://www.****.com.cn。“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3、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水利局

地址:****城关镇滨江大道东段3号

联系方式:159****566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舲舫乡堤洲村一组

联系方式:0731-****67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晓楠

电话:153****9800

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 10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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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65/xKbeJKEBMqitpwL5Rpx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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