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计划编号: | 2026NCZ001590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9080000.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况说明.pdf |
| 报价扣除优惠: | 1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无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其他商务要求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投标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完成规定专题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保险费、材料和设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用、规费、税金(增值税、进出口税(如有)等)、运费(含国内、外运费)、辅助材料、培训运维、中标服务费、项目验收等能够保障整个项目完成的全部费用。 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①项至第④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及辖5个地级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且乙方完成甲方财务支付所需配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合规发票,下同)后 15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第二次付款: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半年工作且提交相应成果,完成甲方财务支付所需配合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第三次付款:乙方完成项目且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完成甲方财务支付所需配合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乙方未应甲方要求提交付款材料或开具发票,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C079900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服务内容详见政府采购采购需求 | 1 | 9080000.00 | 标的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政府采购采购需求 | 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项目附件1-采购需求4.27 (1).doc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服务期限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
争议解决/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x
服务地点(范围)宁夏回族自治区及辖5个地级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第一次付款:合同生效且乙方完成甲方财务支付所需配合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合规发票,下同)后 15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第二次付款: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半年工作且提交相应成果,完成甲方财务支付所需配合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第三次付款:乙方完成项目且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完成甲方财务支付所需配合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乙方未应甲方要求提交付款材料或开具发票,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10.00 |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10 。 报价出现异常低价的,按照财库〔2026〕2 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 2 | 项目背景理解和对现有现状分析 | 5.00 | 针对本项目编制,背景理解和对现有现状分析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详实,措施具体,能较好的实现本项目的要求得5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项目背景理解和对现有现状分析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存在内容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
| 3 | 对项目重难点的分析 | 5.00 | 对项目理解深刻,对项目工作重点、难点认识准确,描述清晰,能对重难点提出针对性的办法,办法具体,内容详实,得5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对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存在内容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
| 4 |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实施方案 | 44.00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宁夏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个专项监测工作,(1)大气污染物遥感监测(2)NOx排放量估算评估及排放源识别(3)散煤燃烧点位监测及扬尘源问题识别分析(4)秸秆焚烧火点监测及焚烧情况评估(5)全区甲烷排放源识别与量化分析(6)水生植物保护(7)河湖滨岸带生态状况遥感监测(8)农村环境整治排查和整治效果遥感监测(9)***平台功能升级改造(10)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遥感监管(11)固体废物遥感监测。 以上11项专题工作方案,内容实施链条完整,内容详细,标准明确,措施具体,成果文件清晰,能很好的实现项目目标的,得4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项中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实施方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方案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存在方案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
| 5 | 项目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 6.00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数据质量”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②“监测数据安全”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③服务成果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④服务人员保障承诺及措施;⑤服务进度及效率承诺及保证措施;⑥培训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 以上6项内容基于采购需求和实现目标提出的对应的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具体、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本项目服务工作高效、优质完成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项中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0.3分,扣完为止。项目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存在方案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方案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
| 6 | 保密制度 | 6.00 | 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制度完善,内容详细,措施具体,得6分,每有一处缺陷或不足扣1分,扣完为止。保密制度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内容不切合行业实际;不符合国家法规及政策;存在内容生搬硬套;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偏差;制度内容过于简略;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内容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 |
| 7 | 技术支撑 | 4.00 | 1. 投标人具有项目所需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获取能力,能提供2023年以来覆盖监测区域符合监测要求的影像产品证明或影像采购合同的,得2分; 2. 投标人具有项目所需卫星数据处理与服务能力,***平台建设情况,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及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包括***平台***平台界面截图等,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8 | 人员配置 | 15.00 | 1.项目负责人:具备生态与环境、测绘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高级以下的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2人):具备生态与环境、测绘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5分,副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3分。 3.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具有生态与环境、测绘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每人加1.5分,高级职称每人加1分,中级职称每人加0.5分,此项最高得10分。 【注:①总人数(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足10人的本大项(15分)不得分。②需要提供人员职称证明扫描件以及开标前1年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人员不计。】 |
| 9 | 类似业绩 | 5.00 | 供应商每提供1份2023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注:①业绩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页)。未提供合同内容不能显示工作内容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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