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大孤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 示 标段唯一标识码:(1203301132609141005504297K112001)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大孤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标段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大孤柳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A210100ET01000057001001 公示开始日期:2026年 10月 12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6年 10月 15日 发布媒介:***网、****中心***平台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得分 排名 (日历天)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 3061701.5 1 合格 41 96.98 第一名 程有限公司 8元 2968409.8 2 辽宁万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41 92.32 第二名 6元 3074373.9 3 辽宁航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41 91.25 第三名 4元 2.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 1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梁洪伟 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221161670645))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 2 辽宁万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娜 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221111120519))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 3 辽宁航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奇超 师·市政公用工程((辽 221181992143)) 2.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 1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用工程-二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 2 辽宁万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用工程-二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 3 辽宁航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用工程-二级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 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 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 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序号 废标单位名称 废标原因 / / /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5.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沈阳市沈北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贾凡,联系方式:185****9293。 2.招标负责人:郭望,联系方式:155****0659。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弘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心 地 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 93-7 心 号 9门 联 系 人: 郭望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155****0659 电 话: 159****2018 电子邮件: 19****@****.com 电子邮件: 87****@****.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2026年 10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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