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心)****城市更新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YSZ2600881-02SGGH
1.招标条件
****城市更新一期工程已由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以(项目审批文号:****城【2026】14号)批准建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
2.2 招标范围:****城市更新一期工程的施工二标段为政府集中建设项目,主要对莫愁湖公园(综合性公园)进行改造提升,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园林绿化工程与仿古建筑修缮两大部分: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园林小品设施、亭、园林景观桥梁、地面硬质铺装、东岸草坡入水等改造,总园林绿化面积约80000平方米;****楼、荷花精品园用房、荷花精品园水榭、忘忧桥边水榭、书画馆、1955年门头、湖心岛建筑等,总建筑面积约2292.43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063.04平方米。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2060万元,其中园林绿化工程估算价约1804.82万元,仿古建筑工程估算价约 255.1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06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城市更新一期工程的施工二标段为政府集中建设项目,主要对莫愁湖公园(综合性公园)进行改造提升,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园林绿化工程与仿古建筑修缮两大部分: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备安装及园林小品设施、亭、园林景观桥梁、地面硬质铺装、东岸草坡入水等改造,总园林绿化面积约80000平方米;****楼、荷花精品园用房、荷花精品园水榭、忘忧桥边水榭、书画馆、1955年门头、湖心岛建筑等,总建筑面积约2292.43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063.04平方米。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2060万元,其中园林绿化工程估算价约1804.82万元,仿古建筑工程估算价约255.18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本项目为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属于大型工程;经专家论证属于技术复杂工程。上述标段合同估算价实际约2200万元,其中园林绿化工程估算价实际约1886万元,仿古建筑工程估算价实际约314万元,总园林绿化面积实际约为5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实际约为2463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实际约为1100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企业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达到35000平方米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中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承担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单位除外)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承担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单位除外)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7)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6年3月-2026年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材料要求中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和“第三章评标办法2.2.2资格评审标准中具备有效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为系统固定模版,现修改为“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1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中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承担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单位除外)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承担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单位除外)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7)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6年3月-2026年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材料要求中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和“第三章评标办法2.2.2资格评审标准中具备有效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为系统固定模版,现修改为“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11)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两家)。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的牵头方委派。(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6)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应符****中心要求。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10-15 09:3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是否两阶段评标:是;
是否评定分离:是;
7.2 具体评标办法: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82.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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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2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房屋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绿化工程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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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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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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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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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达到35000平方米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有1个得2分,最多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如采用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业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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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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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 2.3.3(7) | 其他 | / | ||||||||||||||||||||||||||||||||||
7.3 定标方法:票决法
是否要求单独提供定标材料:要求
定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则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仍相同的,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施工组织设计仍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1)企业信誉: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如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材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材料为准)(2)拟派团队能力: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除项目负责人外)专业技术人员中职称证书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3)投标报价: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合理性进行综合考虑。(4)投标人财务状况: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如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材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材料为准)定标方法备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心网、****中心***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gov.cn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s://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s://****.gov.c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gov.c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gov.cn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0512-****8512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2568、400****366
9.5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 9.6两阶段评审实施细则如下: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和业绩,满分18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含)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个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原二阶段入围单位不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单位个数,不再递补后续单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9.7评标结果异议的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和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或投诉。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街****号国际研发总部园3栋24层;联系人:王承勇;电话:025-****8729;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代理):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街****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联系人:何凤、陆蓉;电话:025-****1588-8027。
9.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7评标结果异议的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和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或投诉。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街****号国际研发总部园3栋24层;联系人:王承勇;电话:025-****8729;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代理):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街****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联系人:何凤、陆蓉;电话:025-****1588-8027。
9.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街****号国际研发总部园3栋24层 | 地址: | ****街****号 |
| 联系人: | 王承勇 | 联系人: | 何凤、陆蓉 |
| 电话: | 025-****8729 | 电话: | 025****1588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电话:025-****618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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