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一街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一街村集体经济组织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一街村河西二斗52亩园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3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土地及配套现状,对土地及配套现状无异议。 2、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3、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受让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各项补偿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 5、因转出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需要,即使租期未满,受让方也需要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拆除并运走受让方自行建设的设施,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受让方放弃所有权。 6、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缴纳(收***网)。竞价保证金,由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剩余部分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7、该地块在流转期间按实际种植面积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额归受让方所有,且该地块无水源灌溉设施。 8、该地块现有原承租方设施设备:45亩秋粮,羊圈、狗棚、鸽棚各1处,备料仓1个,储料仓1个,养殖用房4处、围挡约750米及饲料粉碎机2套,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此现状及地上物配套设施设备,请受让方自行与原承租方沟通协商解决地上物配套设施设备,与转出方无关。 9、土地在流转期间,受让方自行搭建的地上物设施及设备,在土地期满后7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并运走,逾期未拆除运走的,视同受让方放弃所有权,并恢复土地原貌。转出方因拆除、运走及恢复土地原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 转出用途 | 农业种植及养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8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50元/亩/年 |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0367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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