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单街子村 |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单街子村集体经济组织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宝坻区朝霞街道单街子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朱子月 |
| 项目周期 | 28月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40000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朝霞街道单街子村区域卫生清理服务项目 | ||
| 挂牌价格 | 10.000元/小时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注册地在本街有卫生服务能力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上传经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单街子村集体经济组织验证后的从事过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盖“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单街子村集体经济组织”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其他描述 | 1.对村内卫生维护清理(全村范围各种垃圾清理)穿村河道两岸清理垃圾杂草,里巷路除草等。 2.农交所收取的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3.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要求进行施工。 4.中标后,施工期间承包方的各种费用由自己承担,施工期间承包方如遇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关,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负任何责任。 5.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服务计费按实际作业总工时数为准支付服务费。 6.投标保证金:3000元,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7.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8.质量要求: 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标准。 9.质量验收: 两委成员随时抽查监督。 10.面向注册地在本街有卫生服务能力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上传经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单街子村集体经济组织验证后的从事过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盖“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单街子村集体经济组织”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元/小时 |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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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80/VABPQqABLRKCxEZfcG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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