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马各庄村 |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道马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宝坻区潮阳街道马各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洪波 |
| 项目周期 | 12月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90000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潮阳街道马各庄村区域卫生清理项目 | ||
| 挂牌价格 | 900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 ||
| 其他描述 | 1.对全村所有主干道,次干道,****中心,村内沟渠,村内杂草垃圾进行清理打扫外运。(最终施工条件以村委要求为准)2.农交所收取的费用由中标方负担。3.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要求进行施工。 4.中标后,施工期间承包方的各种费用由自己承担,施工期间承包方如遇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与股份经济合作社无关,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任何责任。5.项目周期12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6.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持合法有效工程税票结算工程款,税费自负。7.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中标方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8.质量要求: 操作规范、垃圾清理及时、无卫生死角。 9.质量验收: 街道干净整洁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杂草,****中心无卫生死角办公室打扫擦拭干净无尘土,村内沟渠无倾倒垃圾现象不能淤堵沟渠。 10.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5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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