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大河乡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水质净化工程一至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大河乡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水质净化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水质净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6〕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自治区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铺设De4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2.44公里、De315聚乙烯双壁波纹管30.99公里、De160HDPE入户管11.44公里、***网骨架PE塑料De200压力管2.51公里;布置φ10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成品检查井1240座;新建50立方米化粪池5座、100立方米化粪池3座、20立方米化粪池2座、75立方米化粪池1座、40立方米化粪池3座、30立方米化粪池3座、12立方米化粪池1座、一体化提升泵站7座;混凝土道路恢复8.07万平方米,面包砖恢复1.05万平方米,沥青路恢复3447.18平方米,500*200*100毫米混凝土路缘石更换33.43公里。
2.2建设地点:大河乡大河村。
2.3计划工期:43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
红寺堡区大河乡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水质净化工程一标段:铺设De4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343m、De315聚乙烯双壁波纹管6105.83m、De160HDPE入户管1780m、***网骨架PE塑料De200压力管763.22m;布置φ10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成品检查井234座;新建20立方米化粪池1座、30立方米化粪池1座、50立方米化粪池3座;一体化提升泵站2座;混凝土道路恢复14917.78平方米,面包砖恢复890平方米,沥青路恢复309.25平方米,500*200*100毫米混凝土路缘石更换5046.19m。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红寺堡区大河乡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水质净化工程二标段:铺设De4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582.44m、De315聚乙烯双壁波纹管6955.8m、De160HDPE入户管3050m、***网骨架PE塑料De200压力管556.45m;布置φ10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成品检查井283座;新建12立方米化粪池1座、20立方米化粪池1座、30立方米化粪池1座、40立方米化粪池2座、50立方米化粪池2座、75立方米化粪池1座;一体化提升泵站2座;混凝土道路恢复18759.43平方米,面包砖恢复1525平方米,沥青路恢复1767.75平方米,500*200*100毫米混凝土路缘石更换7120.87m。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红寺堡区大河乡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水质净化工程三标段:铺设De4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980.16m、De315聚乙烯双壁波纹管7474.39m、De160HDPE入户管3440m、***网骨架PE塑料De200压力管509.19m;布置φ10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成品检查井329座;100立方米化粪池1座、30立方米化粪池1座;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混凝土道路恢复19207.2平方米,面包砖恢复4786.26平方米,沥青路恢复551.25平方米,500*200*100毫米混凝土路缘石更换7961.88m。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红寺堡区大河乡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水质净化工程四标段:铺设De315聚乙烯双壁波纹管5157.71m、De160HDPE入户管1300m、***网骨架PE塑料De200压力管313.85m;布置φ10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成品检查井173座;新建40立方米化粪池1座;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混凝土道路恢复13120.15平方米面包砖恢复650平方米,沥青路恢复1057平方米,500*200*100毫米混凝土路缘石更换4930.86m。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红寺堡区大河乡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水质净化工程五标段:铺设De4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324.73m、De315聚乙烯双壁波纹管5557.9m、De160HDPE入户管1790m、***网骨架PE塑料De200压力管371.25m;布置φ10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成品检查井190座;100立方米化粪池2座、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混凝土道路恢复15642.63平方米,面包砖恢复890平方米,沥青路恢复885.75平方米,500*200*100毫米混凝土路缘石更换5775.35m。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一至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4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平台“CA办理”相关信息,相关费用请自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地 址:吴忠市红****楼
邮 编:751999
联 系 人:余小海(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电 话:0953-***8502
代理机构:宁夏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商城A****楼
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李元鑫(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汪甜甜、吴顺顺
电 话:0951-***9821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联系电话:0953-***8502。
2026年9月14日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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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81/BQsyn6ABLRKCxEZfjy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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