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土建工程一标段合同公告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土建工程一标段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土建工程一标段 |
四川江安县经济开发区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 |
0831***0776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四川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宜宾市南溪区 |
0831***0189 |
| 工程(货物、服务)具体内容 |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80608188.89 |
80608188.89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2026-06-25 00:00:00 |
2026-06-25 |
2026-12-25 |
2026-12-25 |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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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 |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 履约地点 |
履约方式 |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 |
按合同履约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 王发辉 |
二级建造师(川2512018201900151) |
李贞贞 |
二级建造师(川2512015201811490)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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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描述 |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四川江安县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东段;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位于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新征用地 198.44 亩,采用膜极距离子膜法制碱生产工艺,建设 1 套 40%以上废盐综合利用联产 20 万吨/年离子膜法烧碱装置,主要产品为 20 万吨/年烧碱,副产品为无水硫酸钠 1.36 万吨/年、10%次氯酸钠 45 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盐水精制、电解、氯氢处理、液氯及汽化、50%碱蒸发、氢气锅炉及配套设施等系统。本项目核心设备分两个阶段建设,各阶段装置烧碱产能为 10 万吨/年(折百),第一阶段 10 万吨/年完成全部非核心设备及其他配套公用工程建设,其中电解槽、氯压机、氢压机、盐水过滤器、除硝过滤模块等核心设备在第二阶段填平补齐。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 废盐综合利用联产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土建工程施工一标段工期表 序号 单位工程 结构形式 楼层 建筑面积(平米) 交付安装时间(天) 总工期 备注 1 原盐储运及化盐 钢结构、桩基础水池1座 1层 3483.5 T+90 120 2 二次盐水及电解 框架结构、桩基础 4层 3528.71 T+90 120 3 氯气处理 框架结构、桩基础 3层 660.11 T+90 120 4 氢气处理 钢结构、独立基础 1层 1374.86 T+90 90 构筑物面积 5 液氯及汽化 框剪结构、独立基础 1层 1116.3 T+70 90 6 蒸发 框架结构、独立基础 3层 390.26 T+70 90 构筑物面积 7 罐区基础 钢砼基础 5312.21 T+90 90 构筑物面积 8 酸碱装卸 框架结构、桩基础 1层 680.58 T+80 120 构筑物面积 9 物流门卫 框架结构、桩基础 1层 117.5 T+40 90 10 地中衡 独立基础 1层 111.4 T+60 90 构筑物面积 11 事故水池 剪力结构、桩基础 1层 703.5 T+70 90 构筑物面积 2.4:招标范围:废盐综合利用联产 20 万吨/年离子膜烧碱项目土建工程施工一标段,含原盐储运及化盐、二次盐水及电解、氯气处理、氢气处理、液氯及汽化、蒸发、罐区基础、酸碱装卸、物流门卫、地中衡、事故水池等及附属设施土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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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甲公司 |
... |
... |
| 乙公司 |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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