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蓥华镇红峡谷村第五村民小组保管室和车坝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什邡市蓥华镇红峡谷村第五村民小组保管室和车坝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什邡市蓥华镇红峡谷村5组。
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蓥华镇红峡谷村5组,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公共车坝限用于停车使用不得用于房屋(包括移动板房)建设,且需按现状入户道路保留至少宽1米以上道路作为李兴德、邓元兴、李兴全的入户道路、钟峡路公路侧需保留宽1米作为人行道,不得影响人员正常通行,保管室房屋如需改造需按程序报批获批后方可实施,该资产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100000元
6.流转期限:20年
7.使用要求:
(1)经营业态合规要求
①受让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使用该资产。
②严禁将资产用于污染环境、黄赌毒、非法集资、传销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
③受让方取得该宗标的后需依法依规用作仓储、停车等,不得用于其它非法用途。
④仅现状使用。
(2)日常维护与安全责任
受让方全权负责所租赁资产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安全管理。
(3)转租与权属管理
受让方不得将资产进行转租、转借、分租、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变相转让使用权。
(4)到期处置
1.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流入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装饰装修、维修加固或增加设备,若可拆除及搬离且不会影响标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流入方有权自行拆除并搬离;无法拆除或拆除会影响标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部分,无偿归属于流出方所有。
2.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流入方擅自装饰装修标的、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致使标的和设备损坏的,流出方有权要求流入方在合理期限内给予修复。若无法修复或修复后仍影响资产正常使用功能,流入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值赔偿相应损失。若双方对损失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可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赔偿依据。
3.对于房屋类资产,受让方需清理房屋内部的杂物,修复因使用造成的墙面、地面、门窗等部位的损坏,保证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稳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5)其他约定事项
资产以现状交付,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现状及周边环境。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其它与项目相关的资格条件;
3.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1.公告发布:https://www.****.com (***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10-12 09:00—2026-10-16 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中心
3.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意向受让方为优先权人的,还需提交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原受让方交易合同等。
(4)其他针对本项目提出的主体资格、经营能力等证明材料。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0元
(2)缴纳时间:2026-10-12 09:00—2026-10-16 16:00节假日除外。(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审核后,***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4)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②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需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的,在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将剩余部分转为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或原路退还。交易保证金需全额转为交易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竞得人应在结算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另行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受让方。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受让方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委托方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委托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受让方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委托方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委托方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委托方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
①***网络竞价;
②加价幅度500元/次,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2026-10-16 16:16至2026-10-16 16:30)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七、交易服务费
1.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免收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2.竞得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不适用德委办﹝2022﹞3号文件免收政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项目按成交总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向受让方计收费用,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含)部分,按0.5%向受让方计收费用;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3%向受让方计收费用,每宗收费不少于300元。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平台。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网。
3.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价款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4.标的交付
(1)标的交付方式:现状交付
(2)交付条件:委托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
九、其它披露事项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150****5691。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什邡市蓥华镇红峡谷村第五村民小组
联 系 人:黎先生
联系方式:150****5691
联系地址:什邡市蓥华镇红峡谷村5组
组 织 方:****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36****6688
联系地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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