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项目名称:水污染防治与利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科研能力提升工程示范试点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水污染防治与利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科研能力提升工程示范试点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7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科研能力提升依托水污染防治与利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开展两项工程示范研究,分别是污水处理厂混合营养型深度脱氮与协同降碳技术工程示范(以下简称“子项目一”)和文水县农村黑臭水体生态治理及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工程示范(以下简称“子项目二”)子项目一:针对污水深度脱氮和减污降碳日益凸显的矛盾,通过基于定向调控异养和自养脱氮菌的种间生态关系以及微电流刺激电子传递,研发低成本高效能的混合营养型脱氮降碳关键技术,制定在不改动原有工艺条件下的嵌入式应用方案,并开展工程示范。子项目二:对文水县典型黑臭水体开展系统调查,通过水质监测、底泥检测及污染源解析,查明污染来源与负荷;针对主要污染水体类型提出相应治理方案,选取典型水体实施生态修复示范;推进渔藕共养、渔菜共生以及水面浮稻或水培蔬菜与鱼鳖虾蟹等水产动物的综合种养实验,定期开展监测与数据采集;构建涵盖水质、生态及资源利用效益的多维度评估体系,总结形成技术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7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技术要求高、科研任务重,需开展大量基础应用研究、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验证,要求具备稳定的科研与实验技术队伍,熟练掌握实验测试、数据分析、成果凝练等专业技能。水污染防治与利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由省环境研究院牵头组建成立,在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和人才储备,具有黑臭水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方面实战经验,污水厂总氮控制完成技术理论体系构建并在多地开展了水质适配性中试工作,能较好完成工程示范试点任务。依据《关于继续实施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的通知》(晋财综〔2025〕61号)相关规定:“符合晋编办字〔2020〕167号相关规定的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继续实施,实施期限至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之日。”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实施单位为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北肖墙24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09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51-***2760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351-***3278
联系地址:山****街****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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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pdf (2.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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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做好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单位和人员转隶工作的通知.pdf (2.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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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山****中心(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变更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通知.pdf (650.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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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继续实施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的通知.pdf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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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84/EwyCpKABLRKCxEZf7Sl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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