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项目名称:山西省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督管理清单调整技术支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山西省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督管理清单调整技术支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4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尾矿库环境监管分类分级技术规程(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职责,为落实尾矿污染防治法定要求,统筹推进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整治,精准开展尾矿库环境监管工作,需为全省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督管理清单调整提供技术支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4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尾矿库环境监督管理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政策性、专业技术性非常强。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长期以来配合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尾矿库污染防治等工作,运行尾矿库管理系统,熟悉尾矿库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和全省尾矿库污染防治现状,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好的工作基础。该项工作旨在落实生态环境部尾矿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要求,统筹推进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实现尾矿库环境差异化精准监管。该工作难度高、时间紧、任务重,需综合实力强的技术服务单位来承担,为山西省尾矿库环境监管工作提供坚实技术支撑。2.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在原省环境规划院等6个厅属单位的基础上,通过资源优化整合组建成立。根据《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晋编办字〔2020〕167号)规定:“为确保改革平稳推进,2025年底前,在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时,由其主管部门直接委托其所属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的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关于继续实施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的通知》(晋财综〔2025〕61号)规定:“符合晋编办字〔2020〕167号相关规定的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继续实施,实施期限至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实施单位为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北肖墙24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51-***2783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7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51-***3278
联系地址:山****街****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杨殷
联系电话:0351-***2533
联系地址:山****大街****号****大厦、27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1.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pdf (2.2 M)
-
2.关于做好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单位和人员转隶工作的通知.pdf (2.6 M)
-
3.关于山****中心(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变更名称和职责调整的通知.pdf (650.2 KB)
-
4.关于继续实施省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支持政策的通知.pdf (0.1 KB)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84/Spcsn6ABMqitpwL5GYz5.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