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生****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6年10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备注 |
|---|---|---|---|---|---|---|
| 1 | ****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放射性废物(源)治理项目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现存所有废旧放射源(1180枚)、低水平放射性废物(10立方米)开展系统化、专业化治理,全面核查、分类、倒装、合并、标准化包装,完成转移备案、公路转运、入库贮存、最终处置;将所有存量放射性废物(源)转运至国家指定处置场规范处置,有效释放源库库容,****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库容超限、超期贮存问题;全面消除放射源失控、丢失、污染等辐射安全隐患,提升核与辐射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美丽中国建设核安全管控要求实现废物库标准化、规范化、安全化运行。 采购标的数量:废旧放射源1180枚,低水平放射性废物10立方米。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 质量与服务:受托单位须具备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专项资质、专业技术团队、合规处置能力、专业监测设备及完善质保体系;对存量废旧放射源全面核查、分类、倒装、合并、标准化包装,形成符合国家接收标准的专用货包;对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整备、合规封装,满足西北中低放废物处置场接收要求;同步完善转移备案、公路转运、入库贮存、最终处置全流程手续,转运至国家指定处置场规范处置。 安全:严格遵守《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2号)、《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14500-2002)、《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库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 1417-2025)等法规标准,落实辐射安全防护及安保要求,确保清库、转运、处置全流程安全无事故。 时限:1年。 | 6000000.00 | 2026年10月 | 是 | 2026年部分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预算(省本级)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山西省生****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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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84/bprOsqABMqitpwL5oO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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