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盐高硫高氮废水协同高效去除技术研发(二次)
更正公告II
1.项目名称:高盐高硫高氮废水协同高效去除技术研发(二次)
2.项目编号:MCHC-DZ-SG20265204-2
3.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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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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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10页、第34页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1)投标报价高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高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高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采购预算45%的,即投标报价大于采购项目采购预算×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高,有可能影响采购人无法支付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启动超预算价投标审查后,相关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或通过电子邮箱08****@****.com)合理的时间内(一般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过高,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1)投标报价高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1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150%; (2)投标报价高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高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1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高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150%; (3)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1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高,有可能导致采购人无法支付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高价投标审查后,相关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或通过电子邮箱08****@****.com)合理的时间内(一般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除以上内容外,其它不变。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广场
联系电话:189****1543
公司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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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95/AKCm0qABMqitpwL5mCi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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