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观山湖区金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施工(近期)”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补充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条款增加“10.14.16 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以上澄清内容详见澄清后的“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后的“答疑文件”并以澄清后的“答疑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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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95/_J4GyaABMqitpwL5zW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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