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城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工程(监理)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州发展和****城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5]4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24833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城。 | ||||||||||||||
| 2.2 建设规模:****城一期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提标后污水处理规模为0.3万吨/日,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后排放(厂区提标改造含:建、构筑物土建部分,厂区工艺管道,厂区电气及自控,挡墙)。***网总长度16.378公里。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 ||||||||||||||
| 2.3 合同估算价:510000元。 |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 2.5 标段划分:****城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工程(监理)。 | ||||||||||||||
| 2.6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相关服务以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其他服务监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 09时30分,***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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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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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95/bZlvqaABMqitpwL5gV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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