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台江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台江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6]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025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城。 | ||||||||||||||
| 2.2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再生****中心,建设垃圾渗沥液处理站1座、垃圾分类收集点876个,配置大物件拆解设备1套、压缩打包设备1套、垃圾转运车19辆、垃圾压缩设备2套等 | ||||||||||||||
| 2.3 合同估算价:31454916.59元。 |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 2.5 标段划分:台江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范围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0日 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0日 09时30分,***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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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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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495/qA8CuaABLRKCxEZfEFU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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