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招标内容:昆明空港
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
2.2 招标范围:昆明空港
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昆明空港
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已经建成,
****城市
生活垃圾1000吨/日,配置2×500吨/日焚烧线。
****城市
生活垃圾800吨/日,年处理29.2万吨
生活垃圾。 二期项目采用垃圾全量焚烧+
飞灰固化+剩余物卫生
填埋工艺,配置1×80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型焚烧线和1×20MW中温次高压汽轮发电机组及1台中温次高压
余热锅炉(6.4MPa,450℃),其中: (1)焚烧线设置独立的
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氮(炉内喷尿素)+半干式
脱酸(石灰浆溶液)+干法喷射(氢氧化钙干粉)+
活性炭吸附+布袋
除尘”的
烟气处理工艺,
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并设置CEMS在线监测系统。 (2)
垃圾焚烧产生的
飞灰经水泥-
螯合剂稳定化固化达到《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生活
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的要求后运输到附近指定卫生
填埋场,由
填埋场进行
填埋,
填埋场向二期项目公司收取的
填埋费用按一期工程的
填埋费用标准执行,
炉渣运到厂外进行综合利用。 (3)
渗滤液处理采用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MBR+两级STRO+浓缩液处理’,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
再生利用工业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 二期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系统、焚烧系统、
烟气净化与排烟系统、
飞灰固化系统、
灰渣处理系统、汽轮发电机组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污水及
渗滤液处理系统、电气系统、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暖通以及消防系统、生产与生活设施、
环保教育基地及一期工程的技术升级改造等。 昆明空港
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应合理利用土地,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情况下,建筑物尽量集中布置,二期项目充分利用一期现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和已有的设施设备等),按照技术先进、环保达标、安全卫生、运行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确定技术建设方案,使二期项目和一期项目能够整体同步运行。
2.3 总投资:40000万元
招标规模:
400****000元
2.4 资金来源:引入社会资本,通过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获得:(1)项目资本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该部分由中标人以现金方式按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分批到位,项目资本金应为中标人自有资金,债务性资金不得充当项目资本金。若因融资需要需追加项目资本金的,由项目公司股东以合法方式进行补充。(2)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若金融机构贷款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时,则应由项目公司股东负责采取其他合法方式补充融资。
资金落实情况:/
2.5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沙井社区沙井村獐子沟,昆明空港
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址内。
2.6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时间:2022-06-30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时间:2024-06-30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特许经营权年限:30年(含建设期),自二期工程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2.8.2特许经营模式: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
2.8.3核准建设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6月30日和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6月30日,完工时间以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为准,详细见特许经营权协议内的约定内容)。
2.8.4本项目将遵循资源共享,节约投资,充分利用的原则,二期工程将利用一期工程的部分设施,故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并做好与政府方、一期工程投资人(项目公司)在工程衔接、费用协商等方面的问题。
本项目一期建设时未预留完整的二期项目建设用地,故二期项目建设需拆除并新建渣砖堆场及检修车间、
污泥脱水间和附近道路,拆除并新建厂界东北侧挡土墙及护坡,二期项目与一期项目需共用、协商和衔接的内容如下:
(1)项目用地需共用一期项目的红线内土地,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
(2)项目进场道路、排水等由招标人负责根据二期项目需要进行更新;项目办公场地与一期项目共用;
(3)土建工程:二期项目新建焚烧厂房、
渗滤液处理站、
飞灰养护车间、净水站、综合水泵房、库房、栈桥、人行天桥、
****楼、新建教育基地等;
(4)电气系统:
***网采用T接方式与距厂约2km处的110KV线路连接,二期
***网更改110KV输电线路至余屯变;
(5)压缩空气:二期项目不新增空压机车间,在一期项目空压机间增设压缩空气制备系统;
(6)化学
水处理:二期项目与一期共用已建化学
水处理系统;
(7)工业用水:二期项目新建1座净水站和新增1套一体化净水设备,二期用水主要由已建取水泵站取地表水进厂区一体化净水设备净化后供水,
***网提供;
(8)
烟气处理:二期项目新增1套
烟气处理设备。
(9)
飞灰处理:二期项目利用一期
飞灰固化车间,拆除现有设备,新增1套
飞灰固化系统。
(10)二期项目建设需确保不影响一期项目正常生产运营,如因二期项目建设造成一期项目生产中断,二期项目公司需承担一期项目由此产生的损失或费用;
(11)以上所有二期项目需与一期项目共用的设施设备和资源的费用、拆除一期设施设备及新建的方案,应由二期项目中标人在二期项目开工前与一期项目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协商(相关费用已包含在
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中),并达成一致意见。
2.8.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2.8.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