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岚皋县明阳华真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岚皋县“中流击水·岚河漂流”项目配套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岚皋县“中流击水·岚河漂流”项目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岚皋县明阳华真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岚皋县孟石岭镇田坝村、武学村、桃园村、柏杨林村;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岚皋县“中流击水·岚河漂流”项目配套工程,主要实施内容:****道****.5公里,拟建河堤1公里,新建拦水坝、液压坝6座,修复拦水坝1座。
本工程总工期安排为12个月。工程总投资2047.64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岚皋县明阳华真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0****8666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幢2层
联系方式:0915-***1006
联系人:冯工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获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岚皋县明阳华真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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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028/sEOEn6ABni4p5U9Xrsi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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