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2025年,我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各级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根据《安康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安环委发〔2024〕1号)和《镇坪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镇办字〔2021〕65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一)水环境质量全市领先
全县水环境综合指数2.6923,排名全市第一。南江河出陕界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Ⅰ类标准,县城上下游监测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石砦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空气质量全省领跑
2025年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1.887;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一。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1天(因外部输入性污染4天),PM10年均浓度26μg/m³,PM2.5年均浓度13.1μg/m³。
(三)噪声与核辐射安全可控
完成50个声环境功能区点位、12个交通干线点位监测,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达Ⅰ类标准,交通干线噪声全部达标。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符合国家管控标准,环境安全平稳有序。
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均完成市对县下达目标任务。
(五)县域生态环境总体稳定
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水、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二、聚焦重点攻坚突破,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显著
(一)考核指标全面完成
在结构性污染治理方面,完成2家环保门禁系统安装,7台生物质锅炉及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任务,PM2.5平均浓度达到市考要求。
(二)督察整改闭环落实
针对第一轮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2个问题、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0个问题、第二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1个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个问题、第三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3个问题,我县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从严从实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所有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实现督察反馈问题“清零见底”。
(三)执法监管精准高效
围绕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17批次,交办144个突出问题已整改到位。严格依法监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件,处罚款77万余元。畅通信访渠道,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举报8件,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
(四)示范创建成果丰硕
顺利通过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在全市率先启动美丽乡村建设整县推进工作,完成了国定12项和省定15项指标任务,生态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仍存在短板弱项:一是生态环保宣传针对性不强,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提升,部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二是环境基础设施长效运维机制仍需健全,农村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较重,资金和专业力量保障仍有不足。
四、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紧盯督察整改,筑牢闭环管理防线聚焦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4个问题及各级交办事项,健全“整改—核查—销号—回头看”全流程闭环机制,压实责任、倒排工期,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加大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力度,优化矿山修复治理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推动存量问题全面清零。
(二)深化污染防治,巩固生态质量优势
持续推进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PM2.5与PM10协同治理,强化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移动源管控,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全力应对外源污染,确保空气质量持续领跑全省。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保障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及以上。
(三)推进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环境品质
持续深化美丽乡村整县推进成果,新建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提升至70%以上。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保障设施稳定运行。
(四)加强项目建设,补齐设施短板
积极向上争取上级资金,完善项目监管和要素保障,确保早建成、早见效,以项目实绩争取更多资金落地。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镇坪分局
2026年4月16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037/ZZgBlZ0BXr5-c_nqWOf1.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