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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铁路局院区五楼食堂经营场地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2026-08-14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新疆 - 乌鲁木齐市 关注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新疆 所属地区 乌鲁木齐市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楼食堂经营场地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20260813443
挂牌开始时间 2026-08-14 11: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6-08-27 17:30
项目交易分类 实物交易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首次发布
联系人 马祥佳怡 联系电话 150****5778
主管单位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让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注册地(住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所属行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
法定代表人 王历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12650100457630715W
注册资本 215081.74万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楼食堂经营场地出租项目 标的编号 20260813443001
租赁价格 176514.00元/年 评估结果 176514.00元/年
转让底价 176514.00元/年 建筑面积 744.00平方米
保证金 1000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6-08-27 17:30
评估机构 新疆昆仑旭鹏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6-03-09
核准(备案)机构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4-16
出租期限 三年
资产来源 规格型号
数量 0.0 购置时间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批准文(件)号 乌卫党纪[2026]8号
国资监管机构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乌鲁木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 1.项目地址:****路****号****楼。 2.项目介绍:****楼餐厅经营面积744平米,水电齐全,设计为餐厅功能,主营餐饮,附带小超市。 3.出租方住院床位700张,要求供餐企业保证每日三餐供应,供餐时间:早餐8:00—10:30;午餐13:00—15:30;晚餐18:00—21:30;其他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租赁期限:3年。 5.租赁费最低报价176514元/年,该费用不包括税款,税金部分由承租方承担。租赁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半年服务周期到期30天前,将下一周期租赁费支付至出租方财务部门。 6.水电独立计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按季抄表结算。(如有变动做相应调整) 7.承租方为出租方提供早、中、晚餐等其它出租方认可的服务项目。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符合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只能用于食堂、超市使用。不从事任何非法活动以及医院禁止的经营项目,如娱乐项目、培训机构、包括传销等,不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品、非法物品,若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负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出租方将无条件收回房屋。 8.承租方负担合同期内一切经营责任。 9.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能改变或损坏所租赁房屋的结构装修。承租方应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及房内设备,如因承租方的过失或过错使房屋受到损坏,承租方需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因人为原因造成房屋任何地方损坏的,承租方必须负责修复完好,如不能修复,承租方应按价赔偿。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必须负责清理干净房屋。 10.承租方须承诺守法经营,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税务及劳动纠纷等法律责任。 1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活动不损害公共利益,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12.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做好环境卫生、治安、环保、消防及其他工作。 13.租赁期间,日常的房屋维修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14.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交还医院方,在未取得医院方的同意之下,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放弃,可任凭医院方处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或流通许可证》; 2.意向承租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承租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挂牌底价为年租金价格,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价格以本次挂牌的最终成交价为准。 2.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租赁物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中心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人一旦提交申请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勘验标的时间:法定工作日均可。标的只能用于餐饮类经营。踏勘联系人:贾文婷158****4345 3.(1)只有一名意向承租方的,按照转让底价协议成交。(2)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2000元。 4.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不变更公告内容条件,延长20个工作日,直到有意向承租人报名或评估报告到期。 5.项目成交后承租人反悔的,违约的承租人需要承担双方交易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承担后交易保证金原路退回。 6.如果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得将食堂在未经出租方同意情况下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从事不法经营和各类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中心经办人:黄老师;电话:41****82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 ****中心****中心
联系电话 0991-***44820991-***4164
联系地址 ****中心****中心****楼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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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08/vjIy_p8Bni4p5U9XoS5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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