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0122FCZZ262505 | 项目名称 | ****城****楼第一层自西向东第4、5、6号门面房 |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省无为大堤长江河道管理局 | 项目类型 | 其他资产 |
| 挂牌价格 | 16.965 | 挂牌期间 | 5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com |
| 转让说明事项 | 1、用途及经营业态 (1)用途:营业。 (2)经营业态:意向竞租方的经营业态应符合房屋用途,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油烟、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特别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如非原承租方竞得,则最迟不超过原租赁期限截止日起3个月内,由出租方负责原承租方的撤离清场工作。原承租方可能会处置或带走出租标的内的相关装修、装饰物(含可移动的设施、设备),承租方须待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完毕后,按《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出租方按照出租标的原承租方撤离清场后的现状移交给承租方。 (2)本次出租标的优先承租权的行权方式为场内过程行权。不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优先承租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竞租申请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具体交易程序和规则如下: ①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竞租人(一个普通竞租人或一个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交易系统确定的最优报价人为承租方。 ②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竞租人(普通竞租人或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 a.按本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b.如有优先承租权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通过同价跟价的方法即时行使优先承租权。 c.最优报价人为最终承租方(最优报价人为优先承租权竞租人的,确定该优先承租权竞租人为最终承租方;最优报价人为普通竞租人的,确定该普通竞租人为最终承租方)。 ③优先承租权人应当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行使实施办法》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本公告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 3、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4、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出租标的第一合同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帐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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