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Y2026QD1000052 |
|---|---|
| 项目名称 | 云海路东延工程砂石资源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青岛西海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null |
| 交易机构名称 | 青岛产权交易所 |
| 价款形式 | 金额 |
| 挂牌价格 | 2173210.26元(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Tue Sep 15 00:00:00 GMT+08:00 2026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缴纳标的余款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同步与转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内容见附件,成交后按公示合同模版签署)。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转让方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时缴纳所有款项,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青岛产权交易所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转让方扣除其余竞价保证金作为赔偿后,重新挂牌 (青岛产权交易所可根据转让方单方申请,无需取得受让方同意下,完成上述扣费和重新挂牌流程)。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转让方的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予以赔偿。 2.受让方须按照成交价格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与余款均缴纳至青岛产权交易所账户。 3.签订合同且价款到位后,受让方同意青岛产权交易所在收到砂石土资源处置合同和受让方应付全服交易款项和服务费后,把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交易双方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如需报相关部门审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涉及标的装卸、加工、运输、场地租赁、平整复原及清运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砂石运输须符合交通法规、公路运输、城市管理等青岛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道路、周边环境及其他损坏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标的所有权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负责管理,移交后标的损毁、灭失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移交后,受让方不得进行现场作业,并须自移交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清运、道路环境恢复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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