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6月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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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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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夏启元药业有限 公司四环素菌渣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望远片区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
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合创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代码:2605-640905-04-02-420029,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望远片区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城和宁夏银通二手车市场,南侧为宁夏恒利水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侧为望远人家和宁夏弘驰管业有限公司,****苑、****小区。本项目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四大类建设,其中:主体工程拟在106车间新增2台打料泵、1台柱塞泵、1台高温高压水解反应器等设备,将四环素菌渣通过高温高压水解工艺处理后再进行压滤后做为有机肥辅料。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3.56%,主要用于施工期废气、噪声、固废防治,以及运营期废气治理、废水处理、噪声治理、固废处置等。。 |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高温高压水解、压滤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和异味。因高温高压水解反应器为密闭设备,仅出料至压滤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在四环素菌渣经高温高压水解时,菌渣中蛋白质、氨基酸及含硫有机物受热分解,会产生水蒸气、少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以氨、硫化氢为主的异味。项目水解反应在密闭反应釜中进行,反应完成后,水解罐输送物料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压滤车间保持密闭微负压状态收集,依托现有“臭氧发生器灭菌+旋风分离+水洗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厂区已有的1根2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经处理后,本项目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压滤后的新增废水排放量2496.22t/a(8.32m³/d),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规模18000m³/d,工艺为厌氧+接触氧化+MVR)处理,处理后的污水须符合《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3-2008)标准要求,***网后进永宁(望远)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设备机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污泥和有机肥辅料(滤饼)。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集中收集密封包装后暂存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150m²),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处置。项目运行后新增污泥0.77t/a,直接由管道送至污水处理站厌氧罐中,进行有机肥辅料生产。项目产生的有机肥辅料(滤饼)仍需进行危险属性鉴别,产生量为3309.05t/a,若鉴别结果为不属于危险废物,由运输车送往宁夏弘纬创建肥业有限公司用于有机肥生产加工;若属于危险废物,则暂存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规范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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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51-***1320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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