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垦区公安局科克兰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垦区公安局科克兰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1260521)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5〕21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车排子垦区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一二六团团部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1栋,建筑面积2174.01㎡,地上三层;新建门卫室、大门,建筑面积88.42㎡;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网、室外地坪等配套室外基础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7004001260521001001 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垦区公安局科克兰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PC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262.43平方米,其中包含新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1栋,建筑面积2174.01平方米;新建门卫室、大门,建筑面积88.42平方米及室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7004001260521001001 | 第七师胡杨河市车排子垦区公安局科克兰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PC总承包) | 项目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补充文件及施工规范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与采购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1)施工范围包括: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2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9月01日 00时01分
2.领取方式:网上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阶段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平台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16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七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以正式函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负责人邮箱(61****@****.com)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2-***7281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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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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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车排子垦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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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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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河晟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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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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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区乌苏市车排子镇123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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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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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小区、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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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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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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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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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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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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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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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3****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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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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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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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17/1__KOKABLRKCxEZf2EO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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