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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现代化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2026-08-25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新疆 - 乌鲁木齐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现代化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省份/直辖市 新疆 所属地区 乌鲁木齐市
代理机构 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刘奕军 139****2070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现代化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现代化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E6699004001260523) 已由 草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发[2025]238号、师发改发[2025]297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项目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公格尔路以南,兴园路以西
3.项目工程规模:建设纺织车间1栋,建筑面积40808平方米。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99004001260523001001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现代化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2227.49平方米,计容面积71947.19平方米。包括:纺纱车间1栋,建筑面积为40808.32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690.48平方米;门卫室2间,建筑面积均为36.40平方米;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655.8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9.25平方米,消防水泵房地下建筑面积为636.64平方米。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99004001260523001001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园现代化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包含不限于) 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施工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30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单位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施工单位。④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需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 3.3.业绩要求:提供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建筑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类似项目,时间要求是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络截图、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注明签订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对于获取资质证书不足三年的企业,企业业绩不作为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3.4人员要求: 3.4.1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3.4.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4.3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5.信誉要求: 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2023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5)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指2023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投标人近三年(指2023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平台查询为准);6)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8)近三年内(指2023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兵团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10)近三年内(指2023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1)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1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不得有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13)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14)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3.6.本次公告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其他内容。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9月0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网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1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网按系统要求上传,****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开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系统提示解密并缴纳场地费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11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平台上传完成。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39****207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草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1-***0314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草湖项目区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 址:
新疆乌****街****号****小区、1402、1403、1404号
联 系 人:
李强
联 系 人:
刘奕军、王琴琴、明晓佳
电 话:
150****7659
电 话:
139****207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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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17/8ItUOaABMqitpwL5TKm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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