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同心县丁塘镇中学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同教综〔2025〕147号,项目代码2509-640324-05-05-246719)收悉,经研究,现就同心县丁塘镇中学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由于同心县丁塘镇中学现状取暖设施为原燃煤锅炉,冬季取暖成本高且易造成环境污染,为了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办学条件,同意你单位建设同心县丁塘镇中学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空气能热泵机组及配套附属设施,电源点至空气能电力电缆、管沟开挖回填等。
三、项目建设地点:同心县丁塘镇中学院内。
四、建设期限:2025年9月—2025年11月。
五、请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进行建设管理。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3.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21万元,其他费用4.27万元,预备费3.31万元。资金来源:除自治区教育厅2025年校舍维修保障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筹措。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组建项目法人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相关工作,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不得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要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不得调整建设内容与投资。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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