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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稳定化飞灰安全处置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稳定化飞灰安全处置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马村镇营里村东,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项目总占地约100亩,日产飞灰30余吨,年产约10000余吨(以实际生产为准)。冀粤公司飞灰经过稳定化处理后,暂存与危废暂存间内。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稳定化飞灰安全处置项目,根据招标人要求对飞灰螯合物按计划合规合法填埋;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运输、填埋、按照飞灰规范贮存和安全处置。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排污许可证、项目验收文件、危废经营许可证或政府部门关于同意处置飞灰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件,并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提供本项目相应服务的能力。(2)申请人或委托的运输单位需具有相应的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平台能被查询并选择(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3.1.2财务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5至2024-12-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业绩证明材料及汇款凭证等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及时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石家庄桥西支行,账号:13050161500800000820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17 09:30 ,地点为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大厦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大厦;联系人:王星、田硕,联系电话:0311-****2566,电子邮件:zg****@****.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电话:0311****7317 电子邮箱:zg****@****.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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