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已由 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海兴县分散式清洁能源多能互补供热项目变更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审批【2026】11号 批准建设,项****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336.7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130.645601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2座清洁空气源与集中供热互补的综合能源站,为山海悦府能源站、海兴县医院能源站:***网分支,管径为DN200~DN150,长度约620m(沟槽长度)。其中一标段:空气能设备采购22台(海兴县医院能源站);二标段:空气能设备采购20台(山海悦府能源站);三标段:***网建设;四标段:***网建设。建设地点:海兴县。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其中一、二标段为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三、四标段为工程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1650000.00元 二标段:1500000.00元 三标段:3964215.70元 四标段:4192240.31元 2.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接甲方通知10日内到货。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2.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应为采购设备的: 制造商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相关资质条件) 资质;□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相关资质条件) 资质;□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设备制造商具备 (相关资质条件) 资质,投标设备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业绩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5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按照一标段至四标段的顺序评标,前1标段被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后续标段不再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15 09:00 至 2026-09-20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平台(https://****.gov.cn)” 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08 09:00 ,递交地点/***平台为 ***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网、***平台、***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按照“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的相关政策执行。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平台使用情况:***平台名称:***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收费标准:0元。(3)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号)文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以中标价为基数,按规定收费标准的80%收取。付费主体:招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平台 向 河北中安承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常广浩,联系电话: 0311-****3833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7-***1159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名称:***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安承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海兴县海信路 | 地址: | 河北****路****号****大厦 |
| 邮编: |
0612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翟主任 |
项目负责人: | 常广浩 |
| 电话: |
0317-***9659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3833、166****133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南环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13050161009200000304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20/LZeaoqABMqitpwL5kdlJ.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