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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承钢小高炉区域烟囱拆除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钢承钢小高炉区域烟囱拆除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河钢承钢小高炉区域烟囱拆除项目。工程概况:为进一步提升厂区整体环境,助力环保绩效评级,打造公司文化主体景观,同意实施小高炉区域环境治理项目,根据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整体布局,现有的3根烟囱位于小高炉区域的入口,严重影响该区域的整体治理效果,现拟对小高炉区域的3根烟囱进行拆除。项目地点:河北承德双滦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厂区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3-04-06至2023-04-1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hg****@****.com) 获取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4-17 09:00 ,地点为 发送至指定邮箱hg****@****.com(开标地点:河钢承钢招标大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http://****.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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