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 已由 廊坊市广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廊广审批【2022】1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廊坊广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广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经济开发区内物华道以北、伟业路以东、畅祥南道以南、九干渠以西。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广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厂区占地面积 17972.78 ㎡(约 26.96 亩),总建筑面积为 5179.11 ㎡。污水处理厂土建及设备按1.0万吨/天设计。污水处理厂采用地上集约布置的形式进行建设。污水处理厂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预处理车间、调节池、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回用泵房、鼓风机房、变配电间、****楼(含环保教育基地)、臭氧车间、加药间、污泥车间、机修车间等,配套建设道路、绿化、附属设施等。 计划工期:总工期:548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40日历天,施工工期 508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 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10177.17万元(大写:壹亿零壹佰柒拾柒万壹仟柒佰元整),其中设计费限额12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额7347.7万元,设备费限额2709.4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2-12 09:00 至 2022-12-1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1-0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520/n43gA4UBmlENxGEMEoZc.html
微信在线客服